首页>文明评论

共享变“共赏”拷问城市素质

2017-06-08 09:29:09 责任编辑:阙小琴 来源: 龙岩文明网

  近日,记者经过北环路时发现,在靠近蝴蝶桥的路边绿化带上,一辆共享单车被人挂到了树上。记者上前观察发现,这辆共享单车车辆本身并没有损坏,只是被人挂在两米多高的树上,路人只能“共赏”而不能“共享”了。(6月7日《中山日报》)

  共享单车被高高挂起,暗含着一座城市的素质。共享单车推出之后,既有将车占为己有,乱停乱放,同时还出现无辜遭损的情况,给市容市貌带来了不容低估的影响。其实,共享单车只是个物件,用得好在人,用不好也在人。管好了就是一道风景,管不好就是城市的硬伤。

  从城市的治理思路来看,应该让管理先行,而不是先投后管、乱了再管。一位曾经试水海外市场的共享单车运营商曾借媒体披露,相比于国内“先投放后管理”的开放态度,国外市场更倾向采用“先管理后投放”。企业在投放单车之前,须向当地政府提交运营计划、投放计划甚至是车辆配置的详细信息等文件。就利责相称而言,这无疑强化了单车企业的责任。

  按照经济学负外部性原理,交易双方对第三方、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企业理应负责,不能只管赚钱,把烂摊子推给社会。如停放区的落实、一线管理人员按照一定比例配备,都需要先备粮草再行军,而不是麻烦来了再寻求解决。管理如不走在前边,共享单车变利为害的尴尬在所难免。据报道,目前ofo共享单车巡查人员比例为1:800;摩拜为1:300,共享单车企业坦言,难以做到巡查全覆盖,有问题的自行车不能及时归置处理,就会给人添堵。

  把好事办好,同样离不开规矩。如有的城市已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禁止企业私自划线设置停放区,禁止在非停放区投放共享单车,对违反规定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未成年人骑车上路,不仅监护人要担责,也要追究企业管理不力的责任。同时,为解决单车专道问题,可以考虑由投放企业按比例出资,重新分割城市道路,划线设标,给共享单车留出路。这不是给企业出难题、找茬子,而是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需要。从长远来看,只有管理规范,企业才有利可图。如果过度投放、无人看管、有车无道,损害的不仅是城市形象,企业的利益也难以保证。(张全林)

相关报道

11.jpg

~0P)ORW_0UFD)R4{99K@CM5.png

学习雷锋.png

WQA`TG($BJJ6KAIVAY0LL8Q.png

1488424282(1).jpg

地方文明网站
龙岩文明网站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
技术支持:东南网
Copyright (C) 2011-201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