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武平县同获殊荣!这是龙岩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闽西老区的光荣与骄傲,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回顾三年艰辛历程,终于收获丰收,文明之花开遍街巷,文明新风拂动城乡,城市面貌焕然一新、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全面提升……创城带给我们太多的实惠。
荣誉只能代表过去,创城没有终结点,保持创建常态长效更是309万老区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期盼。市委、市政府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机制的意见》。下一步,市委文明办要把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在新起点上开创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
1.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文明创建良好环境。要通过全方位、多层面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创建、个个争当文明市民”的良好局面。发挥公益广告以文化人、寓教于乐的宣传优势,把公益广告纳入各类文明创建考评和督查重点,推动“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在各类媒体媒介全覆盖。发挥党媒的公信力作用,开设专题、专栏,加强文明习惯、文明行为的教育引导,全方位展现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工作做法、成效,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加强舆论监督,批评曝光不文明行为以及各种陋习。用好文明网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技术,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开展市民文明教育,常态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让文明春风扑面、深入人心。组织创城大妈、交通志愿者、党员志愿者进街巷、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在职党员进社区和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通过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共创和谐文明环境。
2.开展道德实践,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大力推进公民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要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发挥古田会议会址、中央苏区闽西革命历史博物馆、公民道德教育馆等阵地作用,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和“三红”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在各类文明单位中广泛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二要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最美人物、美德少年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文明市民、文明标兵评选活动,讲好“龙岩故事”,弘扬“好人精神”,引领全社会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三要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充分发挥各级群团组织和文明单位、大中专院校、社区义工等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用好创城大妈、交通志愿者、党员志愿者等志愿组织,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构建 “周周有活动、月月有重点”的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格局,彰显大爱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传递和谐关系。四要开展文明风尚社会行动。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引导市民争当文明游客;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礼仪、践行“八不行为”规范等主题活动,争做文明实践者、传播者、引领者,推动城乡处处干干净净、时时顺顺畅畅、人人彬彬有礼。
3.坚持为民惠民,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把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五大创建活动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以新一届创建为新起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创建,形成全民创建、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一要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机制的意见》,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城靠民”理念,把创建的触角延伸到市民日常生活的各领域、全过程。大力实施文化提升、交通秩序提升、绿化美化、城管精细化、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文明创建竞赛等“六大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在注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背街小巷、集贸市场、老旧小区等区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建立以街道党政领导为“街长”,社区(村)主干为“巷长”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以街道为主体的联合执法机制,市、区相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明确挂钩街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积极配合街道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考核和文明单位、个人绩效奖金发放同所在街道城市管理考核成绩捆绑挂钩。通过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基层文明创建“天天抓、月月评、季季考”,变迎检式、突击式创建为常态长效创建,变治标为治本,真正让人民群众从创建“热度”中感受城市的“温度”,分享创建的“红利”。二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以“文明村镇”、“美丽乡村”创建为抓手,以环境整治和民风建设为重点,突出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主题,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宣扬优秀族规家训、乡(村)规民约,让良好乡风、民风引领农村主流思想。结合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出台《龙岩市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大力革除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大操大办、封建迷信、赌博败家等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营造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着力整治脏乱差现象,努力保护绿水青山,保护历史名城名镇和古村落古民居,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三要打造精神文明创建特色品牌。发挥闽西红色、客家、生态文化优势,把文明创建活动与“红土学风”、“红土先锋”、“红土清风”、“红土政风”结合起来,打造“‘三红’精神引领文明风尚”文明创建品牌。大力传承弘扬客家优秀姓氏、祖训文化和土楼楹联文化、族谱家训文化,以优秀家风家训引领文明风尚。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各类文明单位(行业)要紧密结合自身特色,打造创建品牌,释放文明活力,努力展现新作为,展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形象。
4.创新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创建合力。构建科学高效的常态长效机制,用制度保障创建,用法治规范创建,增强群众获得感。一要组织领导保障。继续保持原有文明委和创城指挥部创建架构不变,由党委主要领导任文明委主任、创城总指挥,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主任、副总指挥,保持市领导挂钩街道,文明单位挂钩社区不变,创城办实行常态化运作,机构不变、干劲不松。要定期召开专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创建中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共同参与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二要督查落实保障。完善市领导挂钩督查,文明办(创城办)定期督查和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督查考评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一月一点评”制度。借助和推广“e龙岩”网上政务平台,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化、精细化、常态化,通过网上信息发布、政务服务、网上监督,用信息化手段治理“懒政”,提升督查考核实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发挥新闻媒体、新媒体、微信工作群、QQ群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线上督查、线下解决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文明创建考核机制,强化动态管理,除了抓好届期考核,更要重视日常创建指导、跟踪督查和落实反馈,严格申报、考查、复评机制,做到量化、细化和规范化,使群众性创建活动充满生机和活力。三要奖惩问责保障。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出台的创城奖惩办法、创城绩效办法、文明城市常态长效机制和各类文明创建考评办法等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把精神文明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单位预算,列入年初、届初创建规划,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把精神文明建设实绩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工作绩效考核,对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严格落实退出机制,对既不重视又不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单位给予取消参评资格;严格落实纪检、综治和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对在届期内发生与创建相背离的刑事或重大责任事故,坚决予以降级或撤销各类文明表彰资格。要强化群众观点,关注民意评价,用群众满意度衡量创建实效,永葆文明创建常态长效美丽风景。(本文作者系龙岩市委副秘书长、文明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