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中共龙岩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龙财预[2017]2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龙岩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中共龙岩市委领导下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包括文明城市(城区)县城、文明单位(行业)、文明村镇以及文明学校、文明社区、军警民共建等)的组织、指导和管理;承担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起草,督查落实和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汇报材料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总结、宣传、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组织推荐全国、全省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评选及全市各类精神文明先进表彰工作;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宣传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龙岩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一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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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性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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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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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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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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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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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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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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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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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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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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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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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是龙岩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总攻年。市委文明办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新一届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彰为契机,有序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1.强化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围绕迎接十九大这一主线,认真总结十八大以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2.全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总评。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全力抓好2017年总评年创城工作,确保本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一举成功。一是深读体系,查缺补漏。拟举办专题学习会、培训会,组织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创城责任单位深入学习研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熟透创城相关知识,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二是强化督查,整改提升。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认真落实“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汇报”制度。三是兑现绩效,奖优罚劣。严格落实《龙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绩效奖惩暂行办法》和《关于文明单位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若干规定》,将各级文明单位参与落实创城工作情况作为各单位创建新一届文明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的重要考核内容和衡量推荐的依据。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成立专门的创城宣传班组,持续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龙岩文明网等媒体网站开设全国文明城市专题专栏,在城区各类媒体媒介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的宣传。
3.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一是强化主题宣传教育。用好用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益广告,实现全市媒体媒介全覆盖,抬眼可见、举足即观、寓教于乐。二是发挥榜样示范引领。开展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五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三是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开展寻找家规家训、展示治家理念和传承优良家风活动。
4.着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一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实践、中华经典诵读和童谣传唱、“网上祭英烈”、“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二是强化德育阵地建设。推进城市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打造一批校外德育教育基地。
5.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建设。一是办好龙岩文明网站。利用龙岩文明网、文明闽西网聚焦龙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足做好龙岩特色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二是创新网络宣传方式。重点打造文明龙岩“微品牌”,探索微直播、做好微公益,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网站和微信平台。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龙岩市文明办部门预算为:
2017年龙岩市委文明办部门收入预算为450.5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50.5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 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 其他收入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0.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0.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5万元,公用支出12.1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0万元。
2017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16.56万元,主要支出(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2.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2.19万元,用于单位职能进行的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事业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7.97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办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0万元,用于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单位学校社区行业等创建点的指导、培育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高龄补贴及过节费和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7.8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等支出。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
附件
2017年龙岩市文明办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龙岩市文明办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7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减)0 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其他公务租车费9.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2.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减)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 %。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 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文联及兄弟省市来岩重大调研及文化下乡、开展12个艺术门类文艺创作、展演展览、基层文化服务等活动支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5.64 %,减少支出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业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9.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1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公务租车费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公务租车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28.61%,增加支出主要原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检查公务租车费。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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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预算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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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2016年初预算增减(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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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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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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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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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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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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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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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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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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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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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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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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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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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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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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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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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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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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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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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收支总表
10.收入预算总表
11.支出预算总表
中共龙岩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